2008年2月16日

社論



撤銷控罪不代表發放不雅照合法_新聞頁_北美新浪網
  香港《文匯報》今日發表社論稱,在獄中度過2星期的疑似藝人裸照案首被告鍾亦天,其上載的相片經傳媒送檢淫審處被評定為不雅後,昨獲控方撤銷發布淫褻物品的控罪,當庭釋放,但裁判官郭偉健仍然直指被告向年青人發放不雅物品屬違法,並批評被告在道德上令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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