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日

11類43種人



公安部秘發通知 千萬人被中共奧運所禁
凡屬下列11類43種人,一律不予通過奧運會及測試賽背景審查:

(一)、敵對分子

1、境外敵對勢力、敵對組織成員;
2、意識形態領域重點人員;
3、“兩非兩亂”積極參與人員;
4、境內敵對分子;
5、有現實危害可能的“動暴亂”傷殘人員及死亡人員家屬;
6、曾因犯反革命罪或者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而被判處刑罰的人員及其近親屬或與其聯繫密切的人員;
7、曾叛逃境外的人員及與其有可疑聯絡的人員;

(二)、“法輪功”等×教組織和有害氣功組織人員

1、“法輪功”等×教組織,其衍生功法組織人員以及曾經習練人員;
2、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的14種冒用宗教名義邪教組織成員,7種衍生邪教組織成員;
3、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的14種有害氣功組織成員。

(三)、宗教極端及宗教滲透人員

1、境內外宗教非法組織成員;
2、因從事非法宗教活動被我處理的人員;
3、參加非法講經活動的人員;
4、非法傳播宗教書籍、音像製品的人員;
5、在境內外非法建立宗教組織、機構、學校、講經點以及其他宗教性質實體的人員。

(四)、民族分裂分子

1、新疆“三股勢力”人員及其境內外關係人;
2、達賴“流亡政府”及其附屬組織成員;
3、參與民族分裂為目的的遊行、示威、抗議活動的人員;
4、曾資助境內外民族分裂組織或者活動的人員。

(五)、有危害奧運會的傳媒人員

1、境外敵對事業和敵對組織傳媒機構的從業人員;
2、長期堅持反共立場,惡意詆毀黨和政府的傳媒從業人員;

(六)、針對奧運會有現實危害活動的非政府組織

1、有境外政府背景,對我黨和政府實施滲透、顛覆、破壞活動的境外非政府組織;
2、有可能危害北京奧運會的各類非政府組織人員;

(七)、危險分子、上訪重點人及其他對黨嚴重不滿人員

1、對我黨和政府嚴重不滿人員
2、纏訴纏訪人員;
3、與境外勢力相勾結“告洋狀”人員;

(八)司法機關正在立案偵查或採取刑事、行政強制措施人員

1、公安機關正在立案偵查的人員;
2、被採取監視居住、取保候審人員;
3、曾因涉嫌犯罪而被拘留或逮捕,後被釋放但仍未完全排除嫌疑的人員;
4、各類在逃、脫逃的人員;
5、被通緝、通報、查緝的人員;
6、被實施邊控的犯罪嫌疑人。

(九)被管制、緩刑、假釋、保外就醫、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其他被監外執行的刑事犯罪分子,以及被勞動教養和收容教育所外執行人員

1、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的罪犯;
2、被裁定假釋、被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及判處拘役離所的罪犯;
3、被判處勞動教養所外執行的人員;
4、被決定收容教育所外就醫及請假離所人員。

(十)暴力恐怖分子

1、恐怖組織成員;
2、為恐怖組織及其成員提供支持、協助的人員;
3、恐怖組織成員的親屬或者關係密切的人員。

(十一)、非法組織成員

1、未經合法註冊的政治性組織人員;
2、未經合法註冊即以組織名義從事活動的人員;
3、利用互聯網從事串聯、煽動對黨不滿的非法組織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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